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
(豫政〔2005〕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
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4〕37号)精神,现就编制我省2006年财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6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6年,我省经济将继续平稳较快发展,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但由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任务较重,已定减收增支政策较多,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编制2006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文化、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深化投资、金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体制改革和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2006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
(二)做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实施工作和调整资源税、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准备工作。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做好农场分离办社会工作。
(三)巩固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成果,按照完善后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五)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立即纠正,凡不纠正的要严肃查处,并相应扣收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