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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成府发〔2007〕5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切实提高我市质量工作水平,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到2010年底,把成都建成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
  具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25个,国家免检产品80个;获国家和省质量管理奖企业达30家;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98%以上,8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取证率达100%;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无公害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150个,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重点工程和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6%以上,其中优良率达40%以上;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排名中西部领先,制订服务标准25项以上,实现旅游等重点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标准化。
  二、活动内容
  (一)技术标准工作。开展“标准提升质量”行动,提升产业发展质量,设立成都市产品技术标准创新奖,鼓励企业实行自主创新,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积极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抢占行业制高点。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信息。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建立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加快制订与实施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服务业标准,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评比。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申请农产品认证,扩大农产品出口。
  (二)打造名牌工作。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加大对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省(市)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自主出口商品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成都造”名牌产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建立成都名牌评价制度,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国家级荣誉的重点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奖励。依托本地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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