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建筑施工安装、旅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进展情况的第三次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
我省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建筑施工安装、旅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自去年7月开展以来,各地市、省直、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对这项工作很重视,通过评估加强了对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督,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近阶段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继去年下发第二次评估情况通报以来,各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21个地级市按照国家和省局的要求全部摸清了四个行业的企业数量,认真按照要求和评估计划加快进度开展工作,大部分市已组织了企业自评、注册安全主任监评、主管部门(行业)复查(见附件一),并对评估结果及时进行分类,取得了评估的预期效果:一是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加大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加大安全设施、设备的改造和更新力度;五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各地创造了一些好做法,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如韶关市通过抓定期上报来促进工作进度,上报省局的工作也很及时;揭阳市在全市印发道路运输、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情况通报,公布参加评估的企业的得分和等级,通过评估发现安全隐患372处,落实整改213处,对揭东旅游宾馆等三家安全条件较差的星级酒店落实停业整顿,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去年11-12月省局组织专家小组完成了对省直、中央驻穗四个行业企业评估结果的抽查,共抽查了19家企业(见附件二)。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市、企业对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定期上报情况不及时,对参评企业数量未能完全核实,企业评估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没有按照《
安全生产法》和《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安全生产“三同时”没有得到落实,安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没有制订或不明确,特种设备作业规程及其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能落实,安全培训力度不够,租赁承包合同很少或不涉及安全管理内容,事故隐患及整改记录不完善,安全生产档案残缺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