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徐建发〔2006〕113号)
县(市)、区建设(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徐 州 市 建 设 局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法治徐州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实施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两个率先”的法制保障。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徐州建设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建设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加强法治徐州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适应建设事业发展的大局,适应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增强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建设领域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三、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