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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严肃查处和纠正利用职权搞摊派、乱发行及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抓好落实,务求实效。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逐级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责任。以全市开展的“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要坚持纠建并举,以纠促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下功夫;公共服务行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电信、邮政、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各部门各行业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搞好整改。

  (七)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

  继续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评议。重点解决影响、制约经济发展软环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和评、议、测、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重点抓好五项民主评议:一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民主评议百名处长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医院、学校、通信、电业、建设(供水、供热、供气、公交)等系统评议工作;四是深入开展乡镇站办所评议工作;五是深入开展部门系统内部评议工作。通过评议,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为经济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继续办好“软环境和政行风热线”栏目,进一步搭建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的平台。采取电台、报纸、互联网之间互动以及增加热线栏目播出次数、时间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要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对本级政府和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目标,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参加部门要尽职尽责,积极支持、配合牵头部门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对抓纠风工作不力,出现重大不正之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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