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五·一”前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徐建发〔2006〕60号)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在徐施工企业: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五·一”前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五·一”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追究责任。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立即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二是要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点。检查的重点内容为: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起重设备、临时施工用电、防护设施、卫生城创建(食堂、厕所、宿舍、材料堆放、垃圾堆放和清运)。三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措施等。各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各单位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6年4月28日前上报市建设局。
三、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要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措施。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有效组织事故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