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通知
(琼农字〔2007〕2号)
各市、县农业、畜牧、农技、乡企、农机、热作(局、办、中心、总站),机关各局、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并出台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8年7月26日国务院第503号令)》(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这在我国法律法规建设进程中是罕见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监督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要求严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学习贯彻“特别规定”是我省农业系统各级各行业各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2007年8月10日,省农业厅党组对动员和组织全省农业系统各级各行业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特别规定”做出全面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特别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的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趋势所做出的重大部署。“特别规定”把提高产品质量作为各行业各部门的首要任务和根本任务,对于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维护我国良好国际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全省农业系统各级各行业各部门的头等大事。随着人民生活质量水平的日益提高,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安全性的需求,已经成为我省农业系统各级各行业各部门不容回避的现实,客观要求我们知难而上,不进则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新理念、新机制、新手段推进农产品质量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销地市场对我省农产品质量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我省农业属于典型的岛屿农业,对外依赖度高,大量瓜、果、菜等农产品主要依靠岛外市场消化。在销地市场许多地区已经或正在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的条件下,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刻不容缓。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质量为先,从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各个环节上支持生产经营者产出质量过硬产品,走以质量取胜之路,是确保我省岛屿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