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4]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新闻出版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吴仪副总理讲话精神,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努力营造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目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切实维护权利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提高全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各种侵权行为,鼓励和支持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诚信新乡”的良好形象。
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重点是: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内容;以货物进出口、各类展会、定牌加工、印刷复制业和商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环节;以假冒商标、侵权盗版、专利侵犯比较集中及影响较大的地方为重点地区;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实现基本遏制群体性侵权、反复侵权等违法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