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促进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十)加快现代服务业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以《杭州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杭州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有效促进电子商务与大旅游产业、大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业、商贸与物流业、信息服务与软件业、中介服务业、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的融合,对利用电子商务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优先享受现代服务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十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培育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FTTH)接入,积极推进下一代互联网网络的应用研究和建设,切实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
(十二)发挥信息服务和网上交易的整体优势,形成电子商务专业信息平台和网站的整体优势。以做大做强个体和形成群体为目标,以阿里巴巴、中国化工网、中国化纤信息网等优势企业(网站)为支点,形成更多全国性以至国际性的行业信息和电子商务中心,凸显杭州电子商务发展集聚效应。
(十三)鼓励电子商务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自主产品的研制,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的建设。在引进国外电子商务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自主研究开发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关键技术,包括电子商务平台技术、系统集成技术、电子商务安全保密技术、电子支付技术、电子转账与结算技术、物流标识与配送技术等,开发杭州自有的电子商务相关技术产品。
四、完善发展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
(十四)推动电子商务地方性法规建设,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法制环境。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加快制定在网上发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打击电子商务领域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秩序。
(十五)以政府为主导、行业和企业为主体,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标准。由市贸易局、市信息办负责,抓紧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标准在内容上的权威性和实施上的统一性,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
(十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信用中介机构。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的协调与联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积极促进企业信用建设,利用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等既有成果,逐步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利用市民卡项目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和管理平台系统;发挥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重要作用,培育和发展信用调查、信用认证、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制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开展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由行业自律机构牵头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通过第三方的中立机构对电子商务企业(网站)进行交易诚信度评估,对交易诚信度高的企业进行推荐,对交易诚信度低的企业向消费者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