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预算外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归还固定资产投资贷(借)款以及按规定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填列“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科目。
七、预算外资金用于人员经费(不含职工福利和奖金)、业务费、公务费以及修缮费等支出,填列“行政事业支出”科目。
八、预算外资金按规定用于集体福利事业、职工公费医疗以及发放奖金的支出,填列“福利奖励支出”科目。
九、养路费支出,按资金使用性质填列相应支出科目。如:用于公路建设或归还公路建设贷(借)款的,填列“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科目;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填列“福利奖励支出”科目;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公务费、业务费的,填列“行政事业支出”科目;交纳的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分别填列决算中相应的支出科目。
十、城市维护支出,包括地方财政部门、城建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用于城市公共环境、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园林绿化设施维护、城市中小学校舍维修支出及其他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支出。
十一、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按实决交纳数填报。
十二、地方财政部门和事业行政单位上下级往来科目填列:
(一)下级单位上交主管部门预算外资金,下级单位在支出线后(下)填列“解缴上级支出”科目,主管部门在收入线前(下)填列“下级上解收入”科目,支出由资金使用单位填列。
(二)主管部门拨给下级单位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在支出线后(下)填列“补助下级支出”科目,下级单位在收入线入前(下)填列“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支出由单位填列相应的支出科目。
十三、预算外资金在部门之间分配的,有关部门应分别按分成数额填报各自的收支决算,由此发生的资金往来关系,无需在决算收支线前后(下)往来科目中反映。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用预算外资金举办第三产业,如为无偿性投资的,列“其他支出”科目;如为有偿投资的,应填列支支线下“向外单位投资”,不填列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