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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布置199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9年11月22日 实施日期:1999年11月22日)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布置1994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1993年11月23日 京财综[1994]2168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做好1994年北京市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统一要求,认真做好决算编制工作。今年,财政部对1994年预算外决算收支科目、编报口径及报表等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规定的决算科目、编报口径和报表格式,尽快布置决算编制工作。要注意决算新老口径的衔接,决算报表内部、报表之间的数字衔接关系,以确保决算数字的真实和准确无误。

  二、根据决算数据资料,写好决算说明。在编制完成决算的基础上,要认真写好决算分析说明。决算分析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预算外资金收支基本情况,汇编户数、口径的变动情况及其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的影响,预算外资金收支与本地区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的对比关系,预算外资金收支增减变化的主要因素,预算外资金收支特点,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对策和建议等。

  三、搞好决算专题分析工作。应根据决算反映的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有重点地选择1-2个专题进行分析。专题分析的参考题目主要有:

  1.在新形势下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义和必要性;

  2.综合部门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途径和手段;

  3.如何建立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管理体系;

  4.预算外资金抵顶预算内资金不足等方面的情况及今后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意见;

  5.城建、交通、教育等收费政策、问题的研究及改进意见;

  6.当前建设项目取费情况及对投资的影响;

  7.预算外资金(包括各种收费、基金、专项资金、附加等)支持农业发展的情况及意见;

  8.财政部门加强基金、(资金、附加)管理的建议。

  四、按时报送决算。市属各单位决算加盖公章,各区县财政局决算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995年2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一份,各区县财政局并同时报送决算软盘一张。专题分析可在1995年4月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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