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监事会和企业的要求
(一)监事会应严格按照《新乡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规则和纪律开展工作,恪尽职守,履行职责。
(二)企业应积极配合监事会工作,定期、如实向监事会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及时报告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情况。凡拒绝、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拒绝、无故拖延向监事会提供财务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等有关资料,隐匿、篡改、伪报重要情况和有关资料,或者有阻碍监事会监督检查的其他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消职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监事会的培训和派出
(一)监事会的培训
为提高监事会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监事会顺利开展工作,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对监事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派出。
(二)监事会的派出
监事会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派出。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附件:1.新乡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企业名单
2.新乡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分工名单
二○○五年一月七日
附件1
新乡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企业名单
(共118户)
一、第一监事会监督企业(38户)
(一)派出监事会的企业
1.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河南省中原棉纺织厂
3.新乡市华地纺织厂
4.新乡市针织厂
5.新乡市染织厂
6.河南省新乡市化纤毛纺织总厂
7.河南省新乡市印织厂
8.新乡市漂染厂
9.新乡市织袜厂
10.河南省新乡市保温瓶厂
11.河南省新乡市电池厂
12.河南省新乡市钟表总厂
13.新乡市酒精厂
14.河南省新乡市印刷厂
15.新乡市第一印刷厂
16.新乡市工业缝纫机厂
17.新乡市包装纸箱厂
18.新乡市第三轻工业机械厂
19.新乡市第二造纸厂
20.新乡市制革厂
21.新乡市航空啤酒厂
22.新乡市电光机械厂
(二)推荐、派出监事的企业
23.河南新乡亚洲啤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