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治理整顿方案的通知[失效]

  5.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建立肉品经营信用档案,对生猪屠宰销售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举报私屠滥宰或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的,查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落实针对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成立肉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四、组织工作与各部门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范学贵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协调全市的治理整顿工作,市政府秘书长田庆忠同志负责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对具体问题进行专项研究。
  各级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畜牧、卫生、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参加,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部门职责为:
  (一)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加大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的力度,认真查处私宰窝点,抓好源头管理。
  (二)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肉品流通市场的管理,对违法经营肉品情节严重需要吊销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吊销。
  (三)畜牧部门负责生猪及产品的检疫,要严格执行对定点屠宰生猪的集中检疫制度,实行驻厂(场)同步检疫,规范检疫操作,杜绝“只收费不检疫”的行为,监督厂方落实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措施,把好检疫关。
  (四)卫生部门负责肉品卫生质量的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五)质监部门负责对熟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六)公安部门负责积极配合整治活动,对阻挠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执法、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依法严惩;对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猪肉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此次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证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肉。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对清理整顿工作要亲自抓,分管副职应深入实际,亲临一线进行督导,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要加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市场稽查联合行动,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各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堵塞各种漏洞,实行案件通报和信息互告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市场稽查活动,共同做好清理整顿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