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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次“春风行动”的通知

  (四)细化帮扶政策,逐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分类救助
  修订完善《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因学致贫的家庭,发放《杭州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提高助学标准。对因病致贫的家庭,在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的同时,加大经济救助力度,提高救助的及时性。加快帮扶救助信息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城乡帮扶救助工作一体化
  在完善市区“四级救助圈”的同时,健全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帮扶救助网络,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帮扶救助站建设,完善配套援助政策,逐步提高帮扶救助水平。六个老城区农村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纳入市区城镇困难家庭26项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低保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仍按原规定执行);萧山、余杭区要进一步完善帮扶救助政策,在帮扶救助的范围、标准等方面逐步与市区接轨;加快构建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相接轨的失土农民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萧山、余杭区和各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惠民医院,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开展第六次“春风行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开展第六次“春风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总抓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各部门要合力抓,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抓出成效。
  (二)上下联动、城乡一体,努力实现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的全覆盖
  各区、县(市)要按照“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活动方案,落实相应举措,推动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平衡发展,实现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城乡一体化。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春风行动”
  “春风行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积极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运用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为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而共同努力。要广泛发动市民群众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唱响“社会各界送温暖,困难群众沐春风”的主题曲。
  (四)加强引导、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春风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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