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要求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是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前提。乡镇(街道)、村两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各种村级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村民自治与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保证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2、坚持以民为本。解决农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是衡量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着眼于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政策和措施,不断拓宽农民群众反映意愿的渠道和途径,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农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3、坚持民主自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和精髓。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实践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水平。
4、坚持依法办事。依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是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环节。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制定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逐步形成系统全面科学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村级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5、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是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推出新举措、建立新制度、总结新经验,努力探索和把握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规律,不断以新的理论指导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实践。
三、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民主选举机制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制度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应实行“两推一选”(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党内直接选举的探索。
2、村民委员会“自荐海选”制度条件成熟的地方,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可以逐步实行无候选人的村民民主选举;也可以实行候选人由竞选者自荐产生,并经一定程序确认,在发表竞选演说、选举承诺后,再进行投票选举,正式产生村民委员会新的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