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改革要求和需要,调整内部机构,对机关科室进行合并、压缩,人员进行精简和分流,实行管理岗位竞争上岗。
(4)改革工作从点到面展开。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将处属养护单位全部注册成立公司,股权多元化,作业市场化。成立:道桥养护维修公司、路灯养护维修公司、排水管网维修公司等机构。200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事改企的企业注册工作。
(5)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将市污水处理厂及事改企注册企业按照市政公用企业改制要求,采取招标方式进行股权全部或部分出让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2006年改制工作按要求全部完成。
附件4
新乡市园林绿化处改革实施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对市政公用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市园林绿化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1.改革目标。
按照“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原则,编制管理部门对拟保留下来的事业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原园林绿化处进行人员定岗定位后剩余人员进行分离组建公司。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养护单位的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园林绿化养护体制和运作体系。全面放开作业市场,建立园林绿化养护质量评价考核标准和考核机制。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作业企业或作业人,充分发挥有限养护资金的最佳经济效能,建立和实施绿化养护综合承包制度。
2.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宣传教育
组织干部学习豫政办〔2004〕106号文件及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清形势、吃透精神,为改革工作打好基础。其次,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工会的作用,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改革工作,转变观念、增强改革意识,使职工理解,有信心和决心积极支持、参与到改革中去。
(2)作好改革试点
根据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要求,选择成熟路段绿化养护和广场绿地作为改革试点,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职工按同等条件参予招标。做到改革工作从点到面展开。2005年1月31日前完成试点方案的制定工作,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方案的实施。
(3)根据改革要求和需要,调整内部机构,对机关科室进行合并、压缩,人员进行精简和分流,实行管理岗位竞争上岗。
(4)改革工作从点到面展开。按照“管养分离”的原则,将处属养护单位全部注册成立公司,将处属新乡市绿化工程一、二、三队分别成立各自的绿化工程公司。200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事改企的企业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