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新乡市公交总公司整体改制实施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对市政公用行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围绕国有主导,产权多元化的改制宗旨,在不改变市政公用行业性质下,采取集团公司运作形式进行股份制改造。
1.改制形式:整体改制为“新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下设若干个子公司。
2.股权结构:经营管理层和职工持股及社会资本参股。
3.资产处置:将公交总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资产剥离,净资产用于主、辅业股份制改造。
4.时间安排。
(1)搞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在前两年企业资产预评估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
(3)方案审批。改革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批。
以上各项工作要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结束。
(4)组织实施。方案审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计划组织实施。此项工作要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结束。
(5)按照改革实施方案改制完毕后,由市政府对集团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继续享受国家、省、市对城市公交的优惠政策。
附件2
新乡市市政工程处改革实施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对市政公用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工程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改革方案:
1.改革的范围和内容。
(1)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改革精神,市政工程处整体改制为企业,核销事业编制,收回事业法人证书。组建成立市政工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按照集约化、规范化要求,彻底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业垄断,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稳步发展。
(2)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能力。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立健全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工勤人员等不同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增资、晋升、奖罚的依据,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资金运作方式:实行内部控股、职工入股和城市建设投资相结合,采取银行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广泛筹措建设资金,盘活现存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改制公司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