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与服务机制。实行本外地居民一体化的社区管理与服务,切实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与服务范围,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经费。严密暂住人口登记、暂住证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逐步实行临时居住证(登记簿)和居住证(登记簿)制度。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进一步强化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责任,切实履行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义务。坚持“谁出租、谁管理”,明确房东协助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的管理责任,及时登记、变更、注销出租房和承租人信息并录入暂住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系统。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管理,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和社区,要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责任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教育,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外来务工人员违法犯罪活动。发挥外来务工人员党、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引导外来务工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领导
35、切实把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外来务工人员流动变化趋势,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生活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财力把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36、形成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整体合力。外来务工人员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社会治安、教育文化、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人口素质等各个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全市上下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劳动保障、公安、教育、卫生、文化、城建、计划生育、财政等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各城区、街道(乡镇)和社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把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各项目标和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浓厚的社会氛围。用工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依法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他们融入杭州、安居乐业。
37、五县(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