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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调整临时机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调整临时机构的通知
(新政文[2005]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政府设置的临时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调整。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保留的临时机构(21个)
  1.新乡市县域经济指导委员会
  2.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3.新乡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4.新乡市规划委员会
  5.新乡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6.新乡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7.新乡市年鉴编辑委员会
  8.新乡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9.新乡市地名委员会
  10.新乡市抗旱防汛指挥部
  11.新乡市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
  12.新乡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
  13.新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14.新乡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
  15.新乡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16.新乡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17.新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18.新乡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19.新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新乡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1.新乡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二、撤销的虚设临时机构(57个)
  1.新乡市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协调领导小组
  2.新乡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3.新乡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
  4.新乡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
  5.河南新乡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
  6.新乡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7.新乡市地下水保护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8.新乡市殡葬改革管理委员会
  9.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10.新乡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
  11.新乡市价格调节基金领导小组
  12.新乡市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领导小组
  13.新乡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4.新乡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
  15.新乡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发展改革领导小组
  16.新乡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17.新乡市卷烟盐业市场领导小组
  18.新乡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9.新乡市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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