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新乡市市区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2005]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5年新乡市市区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五月十一日
2005年新乡市市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5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市区安全度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2005年市区防汛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的防御标准内市区不受淹,最大限度地减少超标准降雨造成的灾害损失。
二、进一步完善防汛责任制
按照《
防洪法》和国家防洪总局《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职责》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一是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要提高对防汛工作的认识,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防汛的领导一定要熟悉重点区域部位,掌握本辖区防汛设施的状况。二是各区政府、办事处、市属和驻市各单位都要成立防汛组织,责任到人、职责明确并保证值班到位。三是落实防汛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层层落实责任目标,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真正做到“领导、机构、资金、物资、措施、协调”六个到位。
三、认真组织汛前检查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各单位要切实搞好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利用汛前的有限时间,组织人员按照国家防办《关于防汛检查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细致的普查,重点检查组织、物资、旧危房、经费、通信、报汛等方面的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及时排除防汛隐患,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防汛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排大涝、抢大险,确保汛期安全。
四、扎实做好抢险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