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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根据国家食品标准发展规划,清理、修订、提高我市食品地方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要整合和盘活我市检验检测资源,建立政府部门抽检、企业自检、社会送检三位一体的检测体系;地方政府应鼓励引导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建立自己的检测室,对本商场、超市主要食品的基本安全指标进行自检;建立健全适用于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需要的检测机构;严格检测机构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搞重复建设;实现检验检测信息的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加必要的检测设备,针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发展速测化、系列化、精确化和标准化的先进检测技术,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效率、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积极构建我市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现状的调查,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状况,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基本情况;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和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决策提供服务。及时研究分析评估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四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暂行管理办法》,选择奶制品、豆制品和蔬菜三个品种作为规范信息发布的试点。
  (五)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素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充分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报道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扶优扶强,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信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有条件的大专院校要积极开设食品安全选修课或讲座,组织大中专学生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各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受教育培训人数所占本地人口的比率逐年上升,对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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