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学习培训
1.拟于7月份,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一场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贯彻《纲要》报告会,邀请省法制办领导作学习辅导报告。
2.市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要在下半年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学习《纲要》及有关文件,全面了解《纲要》的出台背景和精神原则,掌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
3.市行政学院举办的2005年度科级以上工作人员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课程设置中,要增加《纲要》精神的教学内容。
4.按照省政府每五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换证的工作部署,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市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纲要》精神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经考试、审核合格后,取得上岗执法资格,换发《河南省行政执法证》。
5.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执法业务、行政管理对象的特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学习,使其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执法程序、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和执法责任制的内容,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对于规范政府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根本性意义。各行政机关要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合法合理、公正透明、高效便民、监督责任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转变政府职能
修订《
新乡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总预案》,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检测、报告、评估、信息发布、控制处理及物资保障的制度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协同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进度:5月份)
制定《新乡市人民政府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完善财政支出审批程序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政府部门预算制度和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实现预算编制法定化,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同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工作进度:5月份)
制定《新乡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简化许可程序,降低许可成本,明确服务责任,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协同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工作进度:6月份)
2.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制定《新乡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制度和定期评议制度,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制度及听取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实行开门立法,提高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公众参与度和认可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协同单位:市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工作进度: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