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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新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新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的通知
(新政办[2005]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5年新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2005年新乡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河南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的通知》(豫政办〔2005〕35号)要求,2005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围绕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全面贯彻《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强化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尤其要在清理整顿食品加工小企业和儿童食品、农村食品市场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以粮、肉、酒、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酱油、醋、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区域,8小时以外、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小型、分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等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为重点,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农村药品连锁、配送网络,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逐步扩大监督覆盖面。
  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失信惩戒机制,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优秀企业、优质产品的正面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药品信誉。
  此项工作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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