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知识,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知识,行政执法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局机关每月至少集中学习2小时,请局内有工作经验的同志授课,或聘请国内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授课。二是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通过召开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促进工作能力的提高。三是有选择地参加国家总局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班的培训。四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境外培训,学习发达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技能水平。与有关院校联系,每年选送机关干部参加安全工程等专业学习,系统学习安全监测与监控、安全原理、系统安全工程、安全监察和管理、安全经济学等专业理论知识,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专业知识,鼓励机关干部自学,力争两三年内使局机关有一批专业型的管理干部。
(四)加强实践锻炼,丰富安全监管经验。一是下企业锻炼。自2007年9月开始,选派50岁以下的机关干部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实践锻炼,直接接触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过程,掌握隐患排查和危险源监控的方式和方法。每年5期,每期选派2人,时间为2个月。二是省(市)县互动锻炼。自2007年10月开始,选派50岁以下的机关干部到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挂职锻炼,直接接触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了解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的监管过程,掌握安全监管的方式和方法。每年4期,每期1人,时间为2个月。建议县(市、区)安全监管局选派人员到省局对口处室挂职锻炼,形成良性互动,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三是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挥有实际监管工作经验同志的“传、帮、带”作用,使新同志尽快进入工作角色,熟悉监管业务。四是选派部分具有发展潜力和前途的青年干部到基层领导岗位任职,进行全面培养。局机关干部下派锻炼期间,据实报销交通费用,并按现行的出差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五)加强学历学习,改善学历层次和结构。鼓励局机关干部参加安全工程或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学历教育以及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以上学业有成的,将为其报销所有报考和学习费用,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开展“四个一”活动,提高学识水平。提倡机关干部每年至少通读一本专业(业务)书籍,写一篇心得体会,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调研一次,写一篇有份量的调研报告(提交局党组)。局机关每年组织1次交流大会,交流学习心得和调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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