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10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的规定,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7〕17号),要求各地精心组织,分工协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0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任务。为认真做好2007年我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投入产出调查是国家统一安排的全国性大型专项调查和国情国力调查,包括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开展投入产出应用三个阶段。通过投入产出调查,为GDP核算提供总体框架与核算参数,为各产业计算资金、劳动、能源原材料等中间投入和增加值率,对提高GDP核算质量和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至关重要。编制投入产出表,运用投入产出表进行宏观、微观投入产出分析,对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监测,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和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各被调查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增强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开展相关调查。

  二、加强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投入产出调查内容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涉及生产、技术、财会、供销、统计等各个方面,工作量大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和质量要求高。为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省政府决定成立陕西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各级统计局、调查队、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资委、国防科工委、工交办、国税局、地税局要密切配合,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确保投入产出调查经费列入预算,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三、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调查各个环节的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