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有奖征集适宜我市村民居住的住宅和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建设局关于有奖征集适宜我市村民居住的住宅和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方案的通知
(徐建发〔2006〕40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全市各建筑设计单位: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经研究决定,向全市建筑设计单位,有奖征集符合我市地方特色、适宜村民居住的住宅和公共服务中心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建筑设计方案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满足新时期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功能布局合理,符合我市地方特色,适宜村民居住,便于实施。
  3、贯彻节能、节地、节约、环保和经济、安全、适用、美观的原则,采用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二、图纸深度
  1、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透视图和1:100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各1份。
  2、工程造价,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
  3、钢筋、水泥、木材、砖、石子、黄沙等建筑材料分析明细。
  三、住宅设计标准
  1、建筑面积和造价标准
  A类: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造价4万元左右。
  B类: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左右,造价5万元左右。
  C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造价6万元左右。
  2、宅基地标准:小户不超过135平方米,大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3、层次:三层以下。
  4、住宅建筑基底面积不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0%。
  5、住宅层高不超过3米。底层不超过3.4米。
  四、服务中心设计标准
  1、建筑面积和造价标准
  D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造价10万元左右。
  E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左右,造价15万元左右。
  F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左右,造价20万元左右。
  2、用地面积:400-600平方米。
  3、层次:二层或局部三层。
  五、奖励办法
  1、成立由市设计专家组成的评选专家委员会,对上报方案进行初评。
  2、将入选初评的方案,在《徐州日报》上公示,请老百姓投票公选。
  3、按老百姓投票的多少,结合评委会意见,确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