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及市商业银行2005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的通知
(新政办[2005]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再就业小额贷款专题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05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和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有关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将各县(市)区、市商业银行2005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印发你们。望各单位合理安排年度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放速度,确保全年小额贷款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一、市商业银行完成小额贷款发放金额3000万元。
二、各县(市)分别完成小额贷款发放金额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