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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级法院:负责新乡市辖区反洗钱案件的审判,针对审理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进行解释和接受咨询。
  检察院:负责新乡市辖区反洗钱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重发现和查处隐蔽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针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适时进行解释和接受咨询。
  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反洗钱犯罪的防范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破案工作。
  安全局:参与反洗钱犯罪情报的搜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方案,对涉外可疑洗钱活动按管辖范围配合进行调查核实。
  监察局: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反洗钱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洗钱活动;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司法局:在律师、公正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协调开展反洗钱领域的司法协助。
  财政局:落实由政府承担的反洗钱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洗钱所涉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执业人员协助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机制。
  建委:在建筑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制定在建筑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措施。
  国土局:在土地管理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制定在土地管理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措施。
  房管局:在房产领域开展反洗钱工作,贯彻执行在房产领域开展反洗钱的政策措施。
  商务局:参与对洗钱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研究对“三资企业”进行反洗钱监管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参与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洗钱活动。
  国税局: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中央税收的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地税局:打击和防范涉及洗钱的地方税收的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传递和执法合作机制。
  工商行政管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人民银行、公安、安全、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反洗钱信息沟通、通报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洗钱监管。
  广电局:参与反洗钱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市人民反洗钱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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