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政[2005]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维护全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稳定,根据《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建委、国土局、房管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法制办、广电局、中国银监会新乡市监管分局、邮政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为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为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单位。
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工作的副行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反洗钱联席会议组织机制
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反洗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反洗钱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新乡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新乡市政府确定的反洗钱工作机制框架内开展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组织协调新乡市反洗钱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反洗钱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金融业反洗钱政策措施,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汇总和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可疑资金交易信息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有关涉嫌洗钱案件;调查研究金融业反洗钱工作重大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部署非金融高风险行业的反洗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