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2006年徐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徐建发〔2006〕11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项工作,对促进我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省招标办2006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06年徐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构筑徐州都市圈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部《若干意见》,全力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诚信建设,努力打造“2006招标投标诚信建设年”。强化基础、改革方式、创新机制、完善手段,全面完成市局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㈠ 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基础工作
1、修订和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1)贯彻国务院、建设部《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印发《徐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并抓好落实。
(2)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发生。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市《关于限制有行贿受贿行为的招标人、投标人在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投标的规定》。
(3)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代理行为,制定《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监管办法》。
(4)结合实际,制定《徐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人自行招标实施细则》。
(5)结合实际,制定《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