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仍不到位。部分地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进展仍然缓慢,泉州市至今还存在小额(担保)贷款零贷款县(市、区)。二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政策落实不够理想,福州市至今还有部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地方财政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不足。相当部分的县(市、区)特别是财政困难的县(市、区)基本依赖省、市级财政补助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个别县(市、区)虚列当地配套资金或列而不支,影响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莆田市设区市、县(区)两级社会保险补贴配套资金没有及时到位,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政策无法落实,养老保险补贴标准降低;宁德市有关部门在拨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时手续过于繁琐,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到位,客观上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明、南平市还存在个别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尚未完全了解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和申请落实扶持政策的程序的现象。五是基础工作仍不够扎实。宁德市、龙岩市统计工作相对薄弱,有的基础数据不够准确;龙岩市就业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沟通不够,就业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机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厦门市还有4个区至今尚未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一)继续把促进就业工作摆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促进就业的督促检查、考核、通报、奖惩和监督举报制度,完善促进就业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着手建立城乡一体市场导向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夯实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基础和基本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缓解“招工、就业”两难问题。
(二)继续加大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根据就业工作的需要和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保证积极就业政策的全面落实。要进一步规范资金的支出管理,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将资金使用情况作为检验政策落实效果的标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