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力度。对设备老化、配置不合理、运行效率低下的中央空调系统,应及时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优化用能设备配置,保证设备完好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鼓励机关办公楼、宾馆、写字楼、商场、超市等空调使用大户,加强对空调的节能诊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及时分析能耗状况,根据节能需要和用户承受能力,采取加装变频器等方式,做好空调节能改造工作。
五、推广空调节能新技术、新产品。鼓励通过空调系统合理运行、优化节能控制技术以及相关余热回收技术,实现更大的节能减排效果。进一步推广使用空调通风系统智能控制、变频调速、冰蓄冷、除湿空调等节能技术与产品,同时加强空调冷凝热回收技术的推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对空调等高耗能产品,实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制度,并在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率先实施。
六、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各设区市要建立空调温度控制标准重点源监测档案,实行夏、冬两季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定期上报省节能办,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随机抽查。建设、旅游、商贸和政府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对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以及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商场、超市、写字楼等)进行集中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空调能效标识制度执行情况,严禁不合格的高耗能空调进入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要结合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开展能效监测检查,并鼓励群众监督,对不符合控制标准要求、高耗能的单位进行通报和查处。近期将由省节能办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并适时通报巡查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动,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合理控制空调温度的科学道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育科学使用空调、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营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