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关于加快福建省服务外包发展意见的通知


  (八)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视同服务产品出口;对缴纳增值税的服务贸易出口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九)从事服务外包的交易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使用等相关手续,以及收汇、结汇和购汇、付汇业务。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放宽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外汇资金不足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购汇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十)对在服务外包企业长期工作的外籍人员按规定优先给予办理外国人居住、就业证件和多次往返签证,并对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出入境、居住、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便利。

  (十一)清理取消对生产性服务业在土地价格、水电价格和税费等方面长期按消费类企业执行的限制性政策,研究制定在生产性企业集中区外的一般商业楼宇中对生产性服务企业的土地、水、电价格和各项税费比照制造业的政策。

  四、营造服务外包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服务外包发展的组织领导

  发展服务外包是推进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之一,要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展的组织领导,成立省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建立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统筹协调和解决服务外包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强化对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指导,研究制定海峡西岸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发展重点、发展任务和发展举措;福州、厦门等服务外包发展的重点区域应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以促进服务外包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切实做好服务外包发展的趋势分析、运行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二)创新服务外包发展的体制机制

  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正确地履行政府职能,政府不直接干预服务外包企业经营活动,也不代替服务外包企业决策和招商引资上项目,而是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规范市场准入和加强市场监管、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引导、调控、推进服务外包发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