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开展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落实情况调研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7]1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委、编办、效能办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的工作报告、材料,务必在8月30日前送省政府法制办。同时将此项工作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告知省政府法制办,以便深入联系沟通。
(联系人:黄 磊 联系电话:87804015)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工作方案
(省政府法制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效能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07〕104号)第十三点要求:“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后,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回顾检查(省法制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编办、效能办等有关部门配合)。”据此,特就这项调研检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及内容
(一)落实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了解《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意见》(闽委发〔2003〕11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闽委办发〔2003〕11号)颁布后,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县(市)行政机关获得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后的运作情况。
(二)总结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下放行政审批权工作提供政策建议。
二、方法及步骤
调研检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总结和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调研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各单位自查总结(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30日)。各单位认真自查并回顾总结近几年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