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招标程序,确定供种企业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项目供种企业招标的规定,今年这一项目的招标工作由省辖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保证种子质量和配套服务,保证成本较低和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供种企业。市农业局成立招标领导小组,以示范县(市)为单位确定标段,对各示范县(市)项目实施的供种企业进行公开招标,组建评标委员会,科学制订招标文件,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规范化操作,并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各供种企业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从服务农业、服务农民出发,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合理确定种子价格,严禁借统一供种之机,哄抬种子价格,变相牟取暴利。招标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中标企业名单报送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市农业局要与中标企业签订供种合同;各示范县(市)农业局要与当地中标企业签订具体的供种合同,并及时向中标企业提供供种清单,协调中标企业与村委会签订详细供种合同,合同条款包括品种名称、种子数量、质量要求、明确双方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确保种子保质、保量、按时供应到位。
(五)实行统一供种,确保种子质量
各示范县(市)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供种率要达到100%。各供种企业要按照与示范县(市)农业局签订的供种合同全面准确地履行各项义务,积极争取项目区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的支持和帮助,保证统一供种面积落实到位,确保种子足量到户。供应的种子要实行统一包装、统一标签,种子质量要全部达到国家粮食作物种子(禾谷类)GB4404.1-1996质量分级良种以上标准。
供种企业要强化质量意识,全面建立种子质量责任追究制,严把“三关”即收购(调运)关、加工储藏关和销售复检关,杜绝不合格种子入户。中标企业要根据合同要求,委托省农业厅指定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我市有新乡市和辉县市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两家)对所供种子进行检验,供种受检率要达到80%以上。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履行职责,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对辖区内供种企业的种子质量实行全程监控,做到及时抽检、不定期检查,重点查验供种企业的质量自检原始记录、调入种子的质量检验证明和种子经营档案等相关资料。对检验不合格的种子要监督企业做好转商处理,不得用于统一供种,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各示范县(市)要把今年秋播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繁育基地的面积列入项目区良种推广补贴任务范围,享受良种补贴,以推进我市优质专用小麦种子生产基地市建设进程。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