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9月5日前将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春节前,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分赴各地进行检查,并将各地实施情况上报市政府。
附件:
新乡市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河南省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综合协调与配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全面履行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切实把食品放心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全面完成食品放心工程确定的各项预期目标。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增强,我市食品信誉不断提高,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种植养殖环节。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增加30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增加3个,森林食品示范基地面积增加2万亩。
(二)生产加工环节。完成食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全面清理,做好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农产品);10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完毕,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6%以上;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卫生监督检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有效遏制面粉中过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违法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2%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
(三)市场流通环节。90%以上的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食品经营企业实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96%以上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设立12315投诉站点,在全市城乡大力培育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引导、带动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开展食品绿色市场建设试点和散装食品标签规范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