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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新乡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是开展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2005年12月初至2006年2月底,结合“双节”期间城乡食品消费特点、热点和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肉类及肉制品、面粉、奶制品、豆制品、蔬菜、水果、饮料、酒类等为重点内容,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含假冒伪劣清真食品),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元旦春节期间饮食安全。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针对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回收、邮购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对已取缔的药品、卫生材料集贸市场密切监控,防止反弹;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供应网络建设;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管理;强化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全面完成GSP认证工作;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与备案,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有序。具体目标如下: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
  2.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案件立案查处的结案率达85%以上。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已经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卫生材料市场实施责任监控,防止反弹;
  4.到2005年底,100%的县(市)完成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所有乡镇建有药品供应网点,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
  5.全面完成GSP认证工作。巩固GMP、GSP认证成果,加大对未通过认证而擅自生产经营药品的企业的监管力度;
  6.县级以上城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达到分类管理要求;
  7.全面完成全市医疗机构制剂整顿工作。严厉查处未经批准配制制剂的行为;
  8.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发现非法广告要及时移送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9.参加展示活动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大力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完善组织构架,充实组成人员,探索建立监督人员聘任与推选相结合的机制。2005年底,实现监督网覆盖全市100%行政村的目标。积极支持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骨干药品企业参与农村药品配送,继续完善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机制,借鉴全国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试点经验,搞好示范县建设,总结推广经验,加快我市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今年年底实现药品配送到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
  2.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售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的降糖类和补肾壮阳类中成药进行专项抽验,依法查处中成药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明确药监、卫生、公安、城管、电信、邮政、社保等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清理和收缴回收药品非法“小广告”,打击向药贩出售药品和回收药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坚持部门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联合打假工作。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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