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认真抓好各个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阶段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五一”节前夕组织对全省各地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暗访抽检,虽然近两个月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抽检结果表明,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抽检合格率偏低,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仍然占据相当份额。各县(市)、区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新乡市2005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并按照省政府决定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延长为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月初到6月底,突出抓好“三夏”大忙季节大量农民工返乡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期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二阶段从7月到10月底,重点抓好秋收麦播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期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三阶段从11月到明年初,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期的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一年持续细致的工作,有力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好地保障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并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8月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2005年第三次全会研究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督察方案》(新食药安〔2005〕6号)对县(市)、区进行督察与评价,并通报其结果。
二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百千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即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食品和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百”就是“百区”,指城乡结合部;“千”就是“千点”,指相对集中生产加工食品的乡镇;“万”就是“万户”,指小作坊等生产加工点)。从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百区、千点、万户”专项整治行动。共确定对19个“区”,42个“点”和280个“户”进行重点督察,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并建立健全监管档案;扶持一批食品质量长期稳定、知名度高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省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帮助一批不完全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尽快完善生产条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关闭一批根本不具备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是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在7至9月集中整治夏季食品,以熟食、饮料、冷冻食品、即食食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酱油、醋、啤酒、葡萄酒、月饼、米面制品、生鲜肉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整治力度,保证夏令食品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即食食品的消费安全。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在8至10月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的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以及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的审查,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
五是组织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在9至11月集中整治儿童食品,切实解决影响少年儿童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以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整治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照、无标准生产加工儿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儿童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学校周边食品餐饮摊点、学校食堂整治为重点,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违反食品卫生规定从事少年儿童餐饮加工、服务的饮食摊点和单位,切实提高儿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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