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事局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1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拟订的《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
(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新一轮“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现将“十五”时期“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情况总结如下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十五”时期“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市技术创新大会精神,加快人才培养,2001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同年4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跨世纪科技人才工程总结表彰暨新世纪人才工程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并全面实施“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该计划提出:到2005年,培养100名45岁左右的在国内或省内领先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一层次);300名40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1000名4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第三层次)。按三个层次培养45岁左右的新世纪优秀中青年人才共1400名。
2001年以来,“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度)为启动实施阶段,制定并落实了培养措施。第二阶段(2002-2004年)为全面选拔培养阶段,完成了培养人选的选拔任务,围绕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第三阶段(2005年度)为全面考核评估阶段,全面完成培养目标,完成考核评估工作。
(二)主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