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稳步发展贷记卡。积极引导各发卡银行稳步发展具有个人消费信贷功能的贷记卡。
2.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
(1)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实现“银行卡消费无障碍”为目标,大力拓展银行卡应用领域。继续拓展银行卡在商业、餐饮等零售行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的应用范围,扩大覆盖面。同时积极推广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税务、公安、工商、交通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收缴相对集中的领域,医院、药店、航空、铁路、加油站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以及保险、物业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且现金使用量较大的收费领域的开拓应用。
(2)培育和形成“银行卡消费示范街”。为倡导持卡消费,发挥示范效用,2007年年底前,在延安路、解放路、湖滨旅游商贸特色街区、武林路时尚女装街、南山路艺术休闲特色街区等商业、餐饮服务业比较繁华的商业街培育“银行卡消费示范街”,街内所有标准以上固定商户均需安装(标准以下鼓励安装)直联POS机,力争在2008年年底前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丝绸特色街区、四季青服装特色街区、信义坊商业步行街、梅家坞茶文化村和文三路电子信息街区等特色街区内60%以上的固定商户安装直联POS机。
(3)增加可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数量。各入网机构要积极发展特约商户,大力布设直联POS机。旅游景区的重点商业服务网点2006年年底前全部能够受理银行卡。发挥市农村信用联社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作用,做好有条件乡镇POS机布设试点工作,不断开拓农村刷卡市场。在努力降低POS机及其交易成本的基础上,力争到2006年年底全市POS机拥有量达到20000台,2008年年底达到25000台,2010年年底前达到30000台,其中EMV标准POS机占50%以上。
(4)以推广应用税控POS机为契机,积极推进银行卡系统与税控系统的联接。建立金融税控收款机投放、维护机制,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和行业政策,合力改善中小商户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税收征管成效。
(5)积极推动政府公务用卡。在政府采购、公务活动与接待中全面推行银行卡支付方式,并出台相关实施意见。2006年选择部门试点,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开。2007年市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招待、采购、会议、差旅费等,要逐步使用银行卡支付。2008年年底前所有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把银行卡作为小额公务支出的主要结算工具。
3.以市民卡为载体,推广使用金融IC卡。
以“一卡多用、方便市民”为目标,以加强金融IC卡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市民用卡习惯、促进市民卡消费相结合为抓手,逐步扩大市民卡的应用范围。完善医保定点医院(含药店)的市民卡电子支付系统建设,积极开拓市民卡在水、电、煤气及文化教育设施等公共事业收费领域的应用和市民卡代发公共基金的功能。开展市民卡在消费支付领域应用的试点工作,建设市民卡自助多媒体支付系统,推动市民卡和金税工程间的信息交换,完善市民卡服务和应急体系,为市民卡的应用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