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浙江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精致和谐,大气开放”杭州精神之基石。为落实浙江省政府提出在2010年实现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建设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增强竞争软实力,全面实现杭州市“十一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根据《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杭州竞争软实力、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从历史经验看,一个地区的信用状况是决定其环境竞争力和要素聚集力的决定性因素。2005年,杭州市人均国民收入已突破5000美元,正处于传统向现代社会转型、产业结构发生急速调整的关键时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杭州市的信用先发优势转化为城市竞争的核心优势,保证杭州市“工业兴市”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提升杭州竞争软实力,确保经济和社会长期持续发展。
(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是杭州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各种矛盾交汇融合的时期。加强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建立信用信息的征集和发布机制、奖励和惩戒机制,规范和调节人们的社会和经济行为,形成信用文化和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才能形成良好的商务和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使人才、资本、技术、信息和物资等在杭州市聚集和有效流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胡锦涛同志明确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现代物质和政治文明的道德基础就是平等尚法、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信用是和谐社会与契约精神的共同基石,信用意味着秩序,秩序是社会稳定和谐的表征,是实现“和谐创业”、建设“平安杭州”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是“法治杭州”建设的重要保障,有利于促进不同利益群体平等友爱、相互协调、良性互动,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