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天安国际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发布日期:2007年7月27日 实施日期:2007年7月27日)停止执行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天安国际大厦停车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4]36号)
南京天安港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国际大厦停车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天安国际大厦地下停车场停车管理服务费按下列收费标准执行: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为300元;自行车为5元,助力车为10元,摩托车为2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房[2002]182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本批复有效期至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