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通知

  在廉政建设方面:行政执法中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不存在利用行政执法之便利条件,利用被执法对象为自己谋私利的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玩忽职守或不履行职责的;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明显错案的等。
  四、计分标准
  行政执法考核采取百分制。根据行政执法考核内容规定的标准加分或扣分。一般行政执法过错责任、重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实行扣分制,行政执法成绩显著的按照创造性业绩加分。一般行政执法行为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划分界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
  (一)一般性行政执法过错:一般行政执法行为的个案错误,并未造成重大后果和影响;行政执法目标任务未按规定完成,被四大班子通报批评的;被市领导批评的;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基本属实的。一般性行政执法过错一次扣2分。
  (二)重大行政执法过错: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过错;一般行政执法行为的个案错误但是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后果的;因行政执法行为造成的多次上访的;被市以上领导批评的;被省厅级以上机关通报批评的;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经查证基本属实的;行政执法中违法起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政执法综合工作在全省位于后3名或单项工作位于后1名的。重大行政执法过错一次扣5分。
  (三)行政执法成绩突出加分内容:被市领导、省厅级领导肯定的或被四大班子、省厅级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经验得到推广的一次加3分。被省领导、部级领导肯定的或被通报表扬的,一次加5分;经验得到推广的一次加8分。被国家领导肯定的一次加10分;经验得到推广的一次加15分。
  行政执法综合工作在全省排序第一名的加5分,依次递减1分,第五位以后的不加分。行政执法单项工作在全省排序第一名的加3分,依次递减1分,第三位以后的不加分。
  上述加分或扣分,就同一事实不重复实施。
  五、行政执法责任
  (一)按照承担责任主体不同划分
  单位的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市政府将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理。
  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单位的总体综合考核情况,对存在严重行政执法问题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应给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引咎辞职等处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