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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猪肉等食品类价格调控监管切实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认真执行《江苏省价格异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建立监测预警工作值班制度,固定预警电话8小时专人值守,移动预警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确保重要情况不迟报、不漏报。各地要扩大信息报送范围,坚持每天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食品类市场价格动态,为掌握市场行情,研究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三、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严格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定调价程序,不得越权定价,擅自提价。从严控制出台政府涨价项目,遏制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年内后几个月,凡达到或超过当地预期调控目标较多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出台除促进节能环保以外的、新的政府调价措施。没有突破预期调控目标的地区,也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和力度。对出台的涨价项目,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不因价格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

  加强农副产品购销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价格行为的规范与约束。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不得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正常情况下,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价格。遇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确需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应报经省政府批准或授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高度重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主动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基金使用的意见和建议,跟踪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方面的作用,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

  四、努力减轻农副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户)负担

  在全面清理涉及生猪(猪肉)饲养、运输、屠宰、销售各环节收费的基础上,减免相关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按省政府近日将要下发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执行。各地要将暂停和减半收费的项目、执行时间和执行范围迅速向社会公布,确保执行到位。

  继续清理涉及 “菜篮子”、“米袋子”生产流通的收费,能免的免,能停的停,可缓的缓。近年来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名义继续征收或变相收取。地方擅自设立的收费要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和自愿的原则,禁止强制收费。其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近一段时间内应按下限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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