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科技帮扶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的监管。制定和实施食品产业政策,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步伐,提升当地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研究制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有关措施,落实产品目录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小作坊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以乡镇(村)质监员(协管员)为主体的小作坊巡查制度;建立健全以乡镇政府负总责、小作坊业主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乡镇质监员、村协管员为巡查主体的责任体系。完善以“三员四图”为基础的分类分片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普查普测、分类处理和建档工作。探索切实可行的分类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对B、C类企业和重点食品的整治力度,加强对D类企业关停的指导协调,坚决查处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发现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推动食品标准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制度。开展强制性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落实出厂检验制度。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强化企业的标准化意识,推动企业自觉实施食品标准。
4.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行动”,以儿童食品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并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深入整治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1.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以分布在城市和农村的小副食品店、小作坊、小餐饮店为重点,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力度,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切实加强对进口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2.加大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完善“四位一体”食品质量监测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的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覆盖面,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依法组织对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以及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和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积极推行食品分类监管和按风险度监管。
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以城市社区、城中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部位的专项检查,完善和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问纠等自律制度。加强对超市自制食品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超市自制食品的放心度。开展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确保节日消费和重点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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