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广州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实现抓党建与促发展的良性互动。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抓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巩固。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努力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为广州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作出贡献。
3.工作不断推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进一步贯彻和执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富民强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得到较好实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固本强基工程觉得民心,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社会安定和谐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二、主要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市委领导全市的基层党建工作,各区(县级市)党委领导本区(县级市)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领导(指导)本单位、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中央和省驻穗单位,其党建工作由市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指导。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市委指导。各级党组织要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保证体系,实现党的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二)党委(党组)的主要责任。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或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坚持每年排查一批问题相对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进行帮扶整治,尽快改变面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抓好在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