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杭州市2006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6〕1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市电力局拟订的《杭州市2006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八日
杭州市2006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意见
(市经委 市电力局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用电紧缺时期“有序用电、让电于民”的一系列决定,努力实现电力供需平衡,力争实现不拉电的目标,现就做好2006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今年夏季电力供应和电网形势预测
2006年我市电力供应紧张状况总体上明显缓解,但高峰时段的电力供应不足与局部电网“瓶颈”制约造成的拉限电可能性依然存在。根据浙江省经贸委预测,2006年全省全社会用电增长13%左右,夏季统调最高用电负荷需求约2500万千瓦,电网统调发电约1750万千瓦,现已基本确定的夏季外购电力为600万千瓦,预计高峰时段最大电力缺口在200万千瓦左右;若遭遇长时间高温、少雨、降温负荷大幅上升,周边省市用电趋紧、发生外购电被回购等情况,则最大电力缺口将达400万千瓦左右。2006年我市全社会用电量预计增长16%左右,夏季最高网供负荷需求约520万千瓦左右,省网可供负荷约430万千瓦,缺口约90万千瓦(省下达给我市夏季错避峰计划指标88万千瓦),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最高网供负荷需求约260万千瓦,缺口约40万千瓦。
由于电网建设前期工作和施工受阻的影响,今年局部电网受电力瓶颈制约将逐步显现,尤其是萧山、下沙、钱江新城、城北等地区供电能力受限的矛盾将较为突出。
二、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领导,完善应对缺电背景下建立起来的“政府领导、企业主导、政策疏导、舆论引导”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序用电协调机构的作用。在巩固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同时,针对局部地区电网“卡脖子”问题,当地政府要主动协调,一手抓有序用电,一手主动解决电网建设、改造过程中施工受阻等实际问题,及早落实迎峰度夏电网补强措施,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将电网瓶颈制约造成的影响和范围降到最低。
(二)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贯彻“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方针,从建设“平安杭州”、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尤其是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确保党政重要机关、军队、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确保农业生产、医院、学校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用电,确保高技术优势企业的生产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