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社会事业体制改革,规范公共服务体系。
1.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清理规范事业机构,调整单位布局,减少机构数量,控制总量规模,实施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实现公共事业体制转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经费自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
2.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管办分离途径。深化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医疗市场,支持、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深化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制创新试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加强农村社区卫生建设。推进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实施名校集团化,完善扶持政策,加强集团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优质教育普及化。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化战略,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分阶段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实现办学模式和投入体制多元化。支持、引导民办学校兼并联合。推进校办企业改制。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与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根据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的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改革要求。对公益性文化单位加快推进以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为主的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对一般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加快转企改制。深化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以开放为动力推进改革,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改革和发展,努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四)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1.全面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行以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镇债务和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中心镇综合改革。探索新型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
2.推进集体经济制度创新。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规范撤村建居股份合作社治理结构,规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保障社员合法权益。用足用好“村集体留用地”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股份合作社投资发展除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之外的其他经营性项目,积极发展以物业为主体的村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妥善解决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债务清偿等问题,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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