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发挥律师在建设“法治杭州”、引领和谐创业中的职能作用
发挥律师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重视听取和吸纳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为议案、提案提供法律帮助。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选中,适当考虑增加律师代表的名额。积极建立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各级政法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扩大选拔干部的视野,把律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范围,积极探索吸收律师参政的途径。
发挥律师在促进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支持律师业发展,为律师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搭建有力的平台。要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事业体制、金融体制、财税体制等改革中,注重吸收律师的法律意见,做好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并建立相应的机制。积极聘请律师为政府采购、招投标、会展业等重大活动服务,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积极鼓励各类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增强经济交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广大律师要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不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平等发展。
发挥律师在理顺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探索其他有效方法和实现途径,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推动律师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其依法疏导各类社会矛盾的作用。重视发挥律师与社会各方面、各阶层广泛接触的优势,起好政府与民意沟通的桥梁作用。
发挥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广大律师发挥专业特长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律师为基层、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群众“请律师难”的问题。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律师为“三农”服务。积极拓展律师的公益性服务功能,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三、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