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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科技局拟定的《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日

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方案
(市科技局 2007年8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达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促进行动》的要求,制定我市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的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以新农村建设统领全市农村科技工作,围绕培育创新企业、发展现代农业、扶持新兴产业、建设农村社区、造就新型农民等重点,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科技和人才进村入户、进社入企,加快农村科技进步步伐,提高农民自主增收和农村自主发展能力,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全面达小康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保障。

  (二)目标:到2010年,通过开展创新企业培育、科技园区带动、社会事业引导、新型农民培训四项行动,在郊县培育100家重点科技型企业,其中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型企业20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骨干企业80家;建设20家现代农业特征明显、对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带动作用显著的科技园区和核心示范区;建设60个生产、生活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新农村社会事业科技示范村;培养1000名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星火科技带头人。

  二、实施四项行动

  (一)创新企业培育行动

  1、引导企业成为郊县科技创新的主体。拓展投入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建立技术平台,大力培育郊县科技型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带动能力。以“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为支撑,培育20家郊县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入省市级创新型企业行列;以各类市级科技发展计划、各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为支撑,加快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80家郊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骨干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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